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31日对锦州市生态环境局义县分局开展提级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义县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受理内容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
1.受理电话:0416-2129171。
2.邮政信箱:锦州市市府路68号C座第五巡察组,邮编121013。
3.征求意见箱:地点设在义县五大局办公楼北门东侧外墙。
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29日17:00。
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4年1月2日
编辑:陈思霖 审核: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