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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1-05 10:11 浏览人次:797次

1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毅主持召开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县领导梁铮、胡伟、沈筱、王惟、张柯、单玉斌、陈丽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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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辽宁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辽宁省纪委监委2024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指出《辽宁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出台目的是以责任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街道)、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充分学习运用好该《细则》的指导作用,积极对标对表认领任务,明确本部门、本单位责任,确保我县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切实发挥考核监督“指挥棒”作用,倒逼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形成乡村振兴的政策合力、工作合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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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纪委监委2024年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的出台,深刻体现了省委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该行动方案,深刻认识到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于打赢打好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重要意义,坚持协调联动、协同发力,在持续推进“万件清理”“微腐败”大清扫和“万件化访”等行动上,既要坚守底线,又要全力推动,以更大的担当和作为,为义县营造最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听取了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指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科学合理审批经营销售网点,坚决避免审批过多、临街扎堆、经营混乱、危房险房临时经营等现象发生;要严格查处经营违禁产品以及违规变更经营地点、随意存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取缔未经许可经营、走街串巷销售等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我县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稳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吴悦铭 石浩楠

编辑:陈思霖

审核: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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