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纪委监委2024年
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辽宁省纪委监委连续两年以“一号文件”公开发布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持续惩治影响营商环境的腐败毒瘤和作风顽疾,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2022年,《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提出“一年攻坚突破、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的监督目标,聚焦信用、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经营、政务服务“八个环境”,全面起底问题线索;2023年,《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年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方案》出台“十项清理措施”,统筹数量质量分量,有效解决近1.7万件营商环境问题,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状态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发生重大转变。问卷调查显示,企业群众对辽宁营商环境总体满意度达95.45%。
2024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营商环境监督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聚焦司法、执法、审批、监管、中介“五项权力”,营造“八个环境”,逐个领域深化“常规+营商环境专项”双巡视,全力推动以下八个方面显著见效。
一、监督清理影响振兴发展的做法取得务实成效
二、监督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取得务实成效
三、监督推动“一网通办”和“办事不找关系”改革取得务实成效
四、监督推动“一网交易”改革取得务实成效
五、监督打造“阳光辽宁”系列行动取得务实成效
六、监督办理破坏营商环境案件取得务实成效
七、监督塑造服务发展的法治环境取得务实成效
八、监督优化企业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反馈取得务实成效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 编辑:陈思霖 审核: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