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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粮贸企业环保问题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12 10:30 浏览人次:416次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粮贸企业生产运营,督促企业规范建设和使用必需的环保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义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对义县粮食烘干企业关停整改公告》,要求全县粮食加工企业开展停产整治工作。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公安、环保、供电及属地政府密切配合,对粮贸企业断开动力电,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整改标准为飞絮物不外泄到厂外,达到标准后向环保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申请,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环保、属地政府联合现场核实后,合格一家、恢复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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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县具有生产能力的25家粮贸企业,其中13家粮贸完成卸粮区、运输带、筛分区、中转贮存粮斗、落粮口(坑)密闭措施整改,已向县生态环境局及属地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经检测单位现场检测各项指标达到验收标准,认定合格、允许恢复生产,其余12家正在停产整改中,暂未提出申请验收。


下一步义县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属地政府持续加强监管,对已恢复生产的企业,要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飞絮物不外泄,不扰民。对未完成整改的,督促其尽早完成整改任务,杜绝整改期间恢复生产。


附全县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粮贸企业名单,请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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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来源:义县人民政府

编辑:陈思霖

审核: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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