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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头台镇域内违规膨润土堆场限期进行清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09:46 浏览人次:254次

为全面规范我县膨润土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加快推动膨润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改善和提升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做好膨润土堆场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土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我县头台镇全域范围内的违规膨润土堆场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头台镇域内不符合化石保护区或生态红线管控相关要求、非法占用土地、未获得政府相关批准用地等违规堆场一律依法清理。


二、清理整治时间。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企业和个人自行将厂区、厂区外违规堆场内的膨润土清理完毕,并恢复土地原貌。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清理完毕的,义县膨润土资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依法强制清理,清理所需费用由企业承担,并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在清理整治违规堆场过程中,清理整治范围内凡妨碍、阻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次违规膨润土堆场清理整治工作由义县膨润土资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头台镇域内所有具有违规堆占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义县自然资源局

义县水利局

义县公安局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义县分局

头台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编辑:陈思霖

审核: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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