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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烧荒”酿事故 义县公安开“罚单” 发布日期:2024-03-25 10:59 浏览人次:340次

立春以来,农民朋友们陆续开始为春耕生产做准备。但部分群众漠视禁止焚烧秸秆和野外“烧荒”的规定,怀着侥幸的心理,偷偷在野外违规用火。为加大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清剿火患、确保辖区平安,近日,义县公安局稍户营子派出所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禁烧秸秆和安全用火巡查行动,严打严惩此类违法行为。


2月27日8时许,稍户营子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有人“烧荒”,造成各项损失1万元,且嫌疑人已经不在现场。民警对此立即开展走访调查,了解起火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将违法人员王某抓获。经询问,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在明知禁止焚烧野草、秸秆的前提下,仍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烧自己田地里的草不会有事,没想到火势会不可控制,最终将别人家的苞米杆烧毁。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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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野外违规用火和焚烧野草、农作物秸秆等行为严重污染大气环境,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会引发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农民朋友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杜绝焚烧秸秆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切勿心存侥幸。

来源:平安义县

编辑:陈思霖

审核: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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