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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义县公安局党委、人民检察院党组、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04-02 09:59 浏览人次:640次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人民检察院党组、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姜德生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乔佳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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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马成刚、孙兴会、张宝春及巡察组同志,县公安局党委、人民检察院党组、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刚,副县长、公安局长张柯,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济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敏、县纪委监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孙成明和被巡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各乡镇(街道)派出所所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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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德生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项共同的政治任务,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监督,根本任务是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脚点是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党的领导工作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被巡察单位高质量发展水平。

 

姜德生强调,各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查找存在的问题,全体人员要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营造良好的巡察工作氛围。各单位和巡察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

 

副县长、公安局长张柯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提级巡察工作重要意义。要主动协作支持,全力配合提级巡察工作有序开展。要抓好问题整改,全面做好提级巡察成绩转化落实。对于巡察组提出的问题,真正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济伟表示,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突出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做到统筹兼顾,全面抓好履职尽责。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以巡察工作成效推进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敏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加强衔接配合,全力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到直面问题,决不推卸责任、敷衍塞责,把解决问题和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结合起来,在整改中创出业绩。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刚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此次巡察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要积极主动对接,以诚恳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配合巡察任务圆满完成,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带来的实际效果。三要做到统筹兼顾,以助推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际行动接受巡察工作的政治检验,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市委巡察组将在县公安局党委、人民检察院党组、人民法院党组工作2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设常规巡察举报电话:2129022,专门邮政信箱:市府路68号市政府C座市委第六巡察组收(邮编121013),信访举报意见箱(县公安局意见箱设在正门东侧外墙;县人民法院意见箱设在正门南侧外墙;县人民检察院意见箱设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门东侧外墙)。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2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公安局党委、人民检察院党组、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记者:吴悦铭  石浩南

编辑:陈思霖

审核: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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