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各种农作物。公路用地指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一米范围的土地。
二、对于擅自种植农作物行为,我们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的农作物进行强制清理,恢复公路及公路用地原貌,一切损失由种植人自行承担。
三、倡议各公路沿线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加强宣传、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彻底清除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种植的各种农作物。
以上通告内容,望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单位和个人自行遵守,并支持和配合辖区国省干线公路的管养工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义县路政执法大队
义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9日
编辑:陈思霖 审核: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