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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新建旧物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3-20 08:48 浏览人次:257次

为优化城市环境,规范旧物交易行为,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义县文昌街旧物市场搬迁至大凌河湿地公园,实施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场基本信息


1. 地点:大凌河湿地公园东侧停车场(外环桥与高速桥中间)

2. 开放时间:每周日:7:00-14:00(极端天气暂停开放)

3. 经营类型:二手物品交易(禁止药品、危险品及违禁品交易)


二、摊位申请与管理


1. 取号登记 

所有进场经营的业户都要提前到市场服务中心备案(地址:东升路7号,鞋厅2楼)登记领取摊位号,方可经营。  

特殊群体(残疾人、低保户)可凭有效证明优先安排。  


2. 使用规则  

摊位按编号定点使用,严禁转租、转让或私扩面积。  

摊位仅限登记人使用,违者取消资格。  


三、经营规范要求


1. 秩序管理 

商品摆放不得超出划定区域,禁止占用通道、绿地等公共空间。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扩音器等扰民设备。  


2. 环境责任 

自备垃圾容器,闭市后1小时内清理完毕,做到“人走场净”。  

严禁乱涂乱画、张贴广告或损坏公共设施,违者承担修复费用。  


3. 安全要求 

禁止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操作,违者依法处理。  


四、违规处理措施


1. 首次违规:警告并记录;  

2. 二次违规:停用摊位1个月;  

3. 三次违规:取消本年度经营资格;  

4. 破坏市容、拒不整改者,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监督与服务


1. 市场服务中心办公室:东升路7号,鞋厅2楼(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2. 监督电话:13941658567

3. 便民设施:设置公平秤、公共垃圾桶等。  


六、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3月23日起执行,原文昌街旧物交易市场同步取缔。请广大经营者与市民共同遵守规定,维护良好市容秩序。  


七、注意事项  


1. 市场内严禁个人擅自占地、涂鸦,违者将纳入信用记录;  

2. 定期开展“文明诚信摊位”评选,优秀经营者可获奖励; 


特此通告



义县城市建设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4日

编辑:陈思霖

校对:李奇

主编:葛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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