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风险,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印发锦州市依法治理制造、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工作方案的通知》《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禁止制造、运输、销售、焚烧纸花、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整治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生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县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深挖案件线索,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环评报告、消防验收、安全隐患等进行彻查,严厉打击违规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生产源头。
二、严禁运输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县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非法运输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车辆依法予以查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严禁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县市场监管、民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及各属地乡镇(街道)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殡葬用品经营者的巡查力度,切断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批发和零售渠道。常态化开展昼巡夜查行动,严格监管流动销售、隐秘销售等违法行为,实现全链条联合监管。对于违规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商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顶格处罚。
四、严禁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各乡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按照“定人、定时、定岗”原则,及时制止并规劝焚烧、抛撒冥纸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同时,对于顶风违规焚烧殡葬祭祀用品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从重处罚,并对其焚烧的祭祀用品进行源头追溯,如发现销售方存在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规另案处理。
举报电话:7777748
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编辑:陈思霖 校对:李奇 主编:葛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