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同意,拟在义县城区主要街道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限行规定。
一、禁限行车辆
三轮车:以电力为驱动的三轮车,燃油三轮车。
低速电动四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记条件的四轮车。
二、禁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三、禁限行路段
1、迎宾路:义县迎宾路与凌河大街交叉路口一义县老火车站环岛。
2、宜州大街:义县金三角一义县老火车站环岛。
3、奉国寺路。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义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1日
编辑:陈思霖 校对:李奇 主编:葛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