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优化灵活就业保障制度,按照《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启动。
补贴对象:具有义县户籍、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延迟后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经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实现灵活就业登记后,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100元/月/人的社保补贴;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100元/月/人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12个月。
办理程序:
请符合条件人员及时到户口所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申报。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对应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所需的相关证明等。
业务咨询电话:
来源: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编辑:陈思霖 校对:李奇 主编:葛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