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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什么是打假治敲? 发布日期:2025-11-11 09:34 浏览人次:138次

“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旨在营造清朗健康的舆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卫意识形态安全,是维护新闻传播秩序、净化文化环境的重要举措。



案例一:假冒记者敲诈企业案
李某忠等 3 人冒充记者,通过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多省市 10余家企业的 “环保问题” 负面信息,以此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 19.82 万元。最终,李某忠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4 年 6 个月。


案例二:伪造媒体资质系列敲诈案

霍某自 2024 年 5 月起,流窜于山西省多地,冒充某报刊记者,携带相机、无人机拍摄企业影像,以曝光环保问题为要挟,借 “订购报纸” 名义实施敲诈数十起,非法获利数万元。最终,霍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自媒体运营者敲诈药企案

宋某运营自媒体公众号,通过转发、编辑药企负面信息,以 “删帖公关” 为名迫使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在 2021 年 1 月至 11 月间对 5 家药企实施敲诈,涉案金额 150 余万元。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 11 年,并处罚金 20 万元,涉案公众号被依法注销。


【以案释法】

“打假治敲”是指打击新闻敲诈、假新闻,查处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的专项行动。其主要任务包括:

打击新闻敲诈重点打击涉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新闻敲诈活动,以及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和公众账号的新闻敲诈行为,严惩利用舆论监督、撤稿删帖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犯罪团伙和人员。

整治非法新闻采编严查假借正规媒体名义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非法机构和个人,取缔假冒新闻记者、假媒体、假记者站,规范商业网络平台及其公众账号的新闻采编行为,杜绝非法招募记者、违规开展新闻信息服务等问题。

打击“离岸新闻机构”对以境外媒体名义在境内违规开展活动的“离岸新闻机构”及其人员依法依规处理,维护新闻传播秩序。

整治虚假失实新闻重点打击涉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危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新闻信息,以及通过编造或歪曲事实制造舆论热点的行为。

纠治有偿新闻、以媒谋私对新闻单位存在的有偿新闻、以媒谋私、新闻记者证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核查和处置,规范新闻单位的采编经营行为。规范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严肃查处驻地方机构发布虚假失实报道、开展违法违规活动的行为,清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地方新闻采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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