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旨在营造清朗健康的舆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卫意识形态安全,是维护新闻传播秩序、净化文化环境的重要举措。
霍某自 2024 年 5 月起,流窜于山西省多地,冒充某报刊记者,携带相机、无人机拍摄企业影像,以曝光环保问题为要挟,借 “订购报纸” 名义实施敲诈数十起,非法获利数万元。最终,霍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宋某运营自媒体公众号,通过转发、编辑药企负面信息,以 “删帖公关” 为名迫使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在 2021 年 1 月至 11 月间对 5 家药企实施敲诈,涉案金额 150 余万元。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 11 年,并处罚金 20 万元,涉案公众号被依法注销。
【以案释法】
“打假治敲”是指打击新闻敲诈、假新闻,查处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的专项行动。其主要任务包括:
打击新闻敲诈:重点打击涉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的新闻敲诈活动,以及各类网络传播平台和公众账号的新闻敲诈行为,严惩利用舆论监督、撤稿删帖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的犯罪团伙和人员。
整治非法新闻采编:严查假借正规媒体名义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非法机构和个人,取缔假冒新闻记者、假媒体、假记者站,规范商业网络平台及其公众账号的新闻采编行为,杜绝非法招募记者、违规开展新闻信息服务等问题。
打击“离岸新闻机构”:对以境外媒体名义在境内违规开展活动的“离岸新闻机构”及其人员依法依规处理,维护新闻传播秩序。
整治虚假失实新闻:重点打击涉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危害公共利益的虚假新闻信息,以及通过编造或歪曲事实制造舆论热点的行为。
纠治有偿新闻、以媒谋私:对新闻单位存在的有偿新闻、以媒谋私、新闻记者证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核查和处置,规范新闻单位的采编经营行为。规范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严肃查处驻地方机构发布虚假失实报道、开展违法违规活动的行为,清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地方新闻采编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