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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消防救援大队实行消防行政许可“立等可取”办理 发布日期:2025-12-16 09:46 浏览人次:65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及全县相关工作会议精神,义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强化服务供给,落实政务服务“立等可取、减时增效”工作,实现消防行政许可工作的新进步、新突破。


在流程革新方面,大队以“零跑动+容缺办”为抓手降低企业成本。打破“先检查后发证”的传统模式,实行“先承诺后核查”审批机制,即:申请人填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提供营业执照,做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真实承诺,大队当场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大幅缩短企业办理时间,降低时间成本。


在提升审批效率的同时,大队坚持“放得开更要管得好”,在出具《意见书》后的20个工作日内,大队监督员会对照企业承诺内容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关键部位;对于与承诺内容相符的场所,将其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持续监管;对于与承诺不符的场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严防出现“先天性”火灾隐患。


下一步,义县大队将持续加大优化营商服务力度,严格落实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主动对接企业需求、主动担当职责,为义县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附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办理流程图



来源:义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陈思霖

校对:李奇

主编:葛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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