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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义县粮食烘干企业关停整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4 09:14 浏览人次:598次

全县粮食烘干企业:

     长久以来,全县的粮食烘干企业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激发市场活力、便利百姓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有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已经不能满足当前需要,尤其是粉尘污染,更是严重困扰百姓生活。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订)》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等条款之规定,从即日起对辖区内的粮食烘干加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粮贸企业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飞絮是严重的粉尘污染,企业必须从根源解决,全面维护广大居民切身利益,对出现的环保问题必须整改到位。


     二、全县所有粮贸企业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利用10天时间清空潮粮库存,不允许购、进新粮,违反者损失自负。


     三、自2023年11月23日起,供电部门对粮贸企业一律断开动力电,只保留必需生活用电,对每天各企业用电情况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横传给环保、公安等部门。发现违规私自接电从事生产行为的依法严厉打击。同时,政府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县辖区内所有粮贸企业在关停后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整改标准为飞絮物不外泄到厂外,达到标准后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先改先验,合格一家、恢复一家。


     五、整改期间,将建立环保、公安、供电、属地乡镇等单位日通报制度,整改过程企业应确保整改安全。如发现违规整改、顶风生产的,职能部门将从严从重顶格处罚,绝不姑息。


     六、县纪委监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严惩。

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416—7896110;7230123


特此公告。


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1日

来源:义县人民政府

编辑:陈思霖

审核: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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