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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6-02-28 10:30 浏览人次:78次

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锦州市教育局就做好春季开学季食品安全工作联合提示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为校园提供就餐服务的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校长(园长)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负责制;全面落实《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动态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选准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倡导包保干部与校长(园长)在“开学第一餐”开展“双陪餐”活动。


二、加强自查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各类集中用餐单位(包含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小饭桌等)要于供餐前对加工场所卫生、设施设备运转、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料管控、人员健康管理等环节开展全面自查整改。要开展一次“大扫除”,清理过期变质食品、清扫卫生死角、修缮损坏设施;要突出精细管控,对饮水机、蒸箱、留样柜、贮藏柜等进行里外维护、保养、清洗、消毒、保洁。


三、规范操作流程,严控关键环节。严把食材采购关,大宗食材应集中或定点采购,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并落实好评价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学校,蔬菜应当天配送,肉类确保新鲜;原料规范配送,确保食材温控要求;加强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通过“食安辽宁”平台实现溯源管理。食品分类分区、隔墙离地存放,冷藏(冻)设施正常运转。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范加工制作,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应分开使用并明显区分;规范食品留样,每个品种不少于125克,专用设施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记录。


四、加强人员培训,确保健康从业。对各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相应培训;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每日开展健康检查并记录;从业人员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作业期间加强卫生防护;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五、强化应急管理,筑牢安全防线。加强食品安全和诺如病毒等防控知识宣传与培训,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依规开展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做好警示性标识设置,警示、提醒从业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操作。保持“接诉即办”机制执行顺畅,有效化解纠纷,及时回应师生及家长关切。


六、厉行勤俭节约,倡导文明用餐。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为校园提供就餐服务的供餐单位要把节约理念贯穿食材采购、加工、配餐、用餐等各个方面。要引导学生注意饮食卫生,培养勤俭节约良好美德,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切实防止“舌尖上的浪费”。

来源: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陈思霖

校对:李奇

主编:葛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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