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义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召开。县领导郑毅、沈筱、张小江、王惟、高伟、张柯、单玉斌、谢文利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首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有利于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和表率,带头严格执行“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有’的行为清单”,严格按照规定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为牵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要继续注重突出基层一线,把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义县、法治义县,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石浩楠 编辑:陈思霖 审核: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