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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煤矿安监局到我县检查指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20 10:29 浏览人次:486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年工作要求,11月13日至16日,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检查组到义县九道岭煤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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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工作组召开了两办《意见》宣贯推进座谈会,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干部和辖区两家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参加会议。会上,各单位汇报了《意见》贯彻落实情况。会议强调,《意见》出台意义重大,各煤矿企业要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制定学习贯彻方案,分层级开展学习宣贯;要将《意见》逐条逐项分解,形成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达标时间,强化落实,坚持挂图作战,依法依规办矿;各级监管部门要将煤矿企业宣贯《意见》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内容,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抽查考试,确保《意见》学习宣贯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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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组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九道岭煤矿开展了“强执法、保安全”四季度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无死角”原则,组成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冲击地压8个方面专业小组, 通过听取企业汇报、入井检查、现场核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重大安全风险、生产和安全系统、灾害治理效果、采掘接续、一通三防、冲击地压防治等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现场对九道岭煤矿主要负责人和27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考试,并随机抽查3名基层矿工自救器使用技能。


工作组强调,煤矿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深刻汲取阜新弘霖煤矿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对矿井重大灾害的整治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密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和煤矿风险隐患系统性排查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好自检自查;要突出“关键人”作用,矿长要“亲自抓、带头干,亲自查、带头排”,确保隐患排查治理精准有效,真正解决问题;要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强力推进煤矿井下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要突出抓好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现场管理,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全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煤矿。


副县长张小江及市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陪同检查。

来   源:义县应急管理局

通讯员:吴静

编   辑:陈思霖

审   核:李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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