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朋友们:
农机安全生产事关生命财产安全,血的教训告诫我们:“十年致富奔小康,一场事故全泡汤”。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美满,请树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线,不要因一时疏忽或侥幸心理带来痛苦和悔恨。我们特此告知您注意下列事项: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持证操作。使用前检查润滑油、燃油、冷却液、轮胎气压、刹车、转向、灯光等是否正常,不开“带病车”出行。
2.起步前,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携带可提升机具时,应将机具升至安全高度。
3.上道路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请不要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抢越铁路道口及在道口内停留、倒车等违规操作,禁止驾驶无牌和非法改装、拼装的农业机械。
4.悬挂农具转移时,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调短上拉杆,同时锁定装置将农具固定。
5.悬挂的农具应降置到地面后,才允许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若必须在升起状态操作时,应将其锁定在升起位置,并用支撑物稳固支撑。
6.注意地头转弯和倒车安全,开启倒车警报装置。
7.驾驶操作人员和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衣着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
8.作业前,应勘察作业场地、清除障碍,并在电线杆、杂物、井盖等障碍和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作业时应避开高压线路等危险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遇到大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应暂停作业,避免发生意外。
9.作业时,驾驶操作人员与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应设置联系信号。
10.作业行进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和杂草,清理时应停车、熄火。需要检查农具或发动机时,应先切断动力输出轴动力。
11.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及时向县农机中队(电话7782910手机15041640666)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12.农机存放场所严禁烟火,严格执行消防制度,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并做好定期维护。
希望大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为家庭的幸福美满,为美丽的家乡创造安全有序的环境。衷心祝愿大家“安全致富、人人平安、家家幸福”!
来源:义县农业农村局 编辑:陈思霖 校对:李奇 主编:葛芯

